标准电容 电容器国家标准

标准电容器 Standard capacitors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频率从 20Hz~1MHz,容量标称值从 10-4~1012pF 的单值标 准电容器(以下简称电容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内附在仪器中、测量电桥和装置中的电容器。 2 产品品种和分类 2.1 凡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电容器应制成单值(固定容量)型式。 2.2 电容器的准确度等级如表 1 所示。注:电容器的等级指数可用 a;以百分数表示;或用 b,以百万分之几(ppm)表示; 或用 c,以科学标记法表示。 2.3 电容器的容量标称值(以 pF 计)应符合以下数列之一: 1×10n;2×10n;3×10n;4×10n;5×10n;9×10n;10×10n 其中 n 为:-4,-3,-2,-1,0,1,2,3,4,5,6,7,8,9,10,11. 2.4 施加于电容器上的最大交流电压(有效值以 V 计)应符合以下数列之一: 1×10n,2×10n,3×10n,5×10n,7×10n 其中 n 为:2,1,0,-1,-2,-3. 3 技术要求 3.1 电容器基本误差极限 电容器应按容量标称值的百分数表示其允许基本误差极限,并以 δ 表示:式中:K--电容器以百分数表示的准确度等级指数。

3.2 确定基本误差时的条件 3.2.1 各有关影响量的参考条件及允差如表 2 所示。 表 2 影响量的参考条件及允差3.2.2 对于准确度等级为 0.005,0.01,0.02,0.05,0,1,0.2 的电容器,测试 前应在参考条件下至少放置 24h,对于其他准确度等级的电容器,测试前应至少 在参考条件下放置 8h。 3.3 确定变差时的条件 3.3.1 电容器应有参考工作频率或参考工作频率范围。 允许工作频率应在 50kHz 之内,或推荐的工作频率范围为 1MHz 之内。 频率值(范围)应在具体型号电容器的技术条件中规定。 3.3.2 电容器应在周围环境温度为 5~40℃,空气相对湿度为 40%~80%,大气 压力为 98.3~104.3 kPa 条件下正常工作。 3.3.3 确定某一影响量的变差时,所有其他影响量都应保持在它们各自的参考条 件下。 3.4 电容器容量实际值的年不稳定度 3.4.1 对于准确度等级为 0.005,0.01,0.02,0.05,0.1,0.2,0.5,1.0,容量 标称值为 1~106pF 的电容器,容量实际值的年不稳定度应不大于表 3 的规定。

标准电容_稀土电容电池 电容电池用铝箔_电容容抗与电容

表 3 电容器容量实际值的年不稳定度指标3.4.2 对于容量标称值小于 1pF 或大于 106pF 的电容器,其容量实际值的年不 稳定度应在具体型号电容器的技术条件中规定。 3.5 电容器损耗角正切值 D 3.5.1 电容器损耗角正切值 D 应从以下数列中选择。 1×10n,2×10n,3×10n,4×10n,5×10。 其中 n 为:-5,-4,-3,-2。 3.5.2 空气介质电容器的损耗角正切值 D 不得大于 1×10-4。 3.5.3 云母介质电容器的损耗角正切值 D 不得大于 2×10-3。 3.5.4 对于其他介质电容器的损耗角正切值 D 应在具体型号电容器的技术条件 中规定。 3.6 因偏离参考频率或偏离参考频率范围的极限至相邻工作频率范围内的任意 频率时所引起的电容器容量的变差3.6.1 对于容量标称值不大于 100μF 的电容器标准电容,不允许超过基本误差极限。 3.6.2 对于容量标称值大于 100μF 的电容器, 应在具体型号电容器的技术条件中 规定。 3.7 因偏离参考环境温度至正常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的任意温度每变化 10℃时 所引起的电容器容量的变差 3.7.1 对于容量标称值不大于 100μF 的电容器: a.对于准确度等级指数为 1 的电容器,不允许超过基本误差极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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